到中国驻外大使馆认证资格证明的相关手续
到中国驻外大使馆认证资格证明的相关手续到
根据民法通则和证据规则及*高法司法解释的规定,外国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必须经过外国公证机构公证,然后送该国外交部门认证,*后由中国驻该国领事馆或大使馆认证,才能在国内被认可。
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公证认证法律依据
1、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
2、取消文书认证海牙公约
根据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」2006年4月27日印发「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」「工商外企200681号」将在2006年的5月起严格执行,其中一重点为:境外投资方的境外公司需经当地国公证+所在国外交部认证+中国大使馆认证。也就是今后使用境外公司到大陆投资设立工厂、公司、代表处时,必须办理中国驻所在国大使馆认证。
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是哪些
对于外国个人来说就是他的护照,对于香港人来说是香港身份证和回乡证;
对于外国公司来说是其注册证书,董事股东名册,董事会决议等。
外国投资者(海外公司或自然人)的主体资格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(领)馆认证。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,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(领)馆认证,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(领)馆认证。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,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,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,*后由我国驻该国使(领)馆认证。
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公证认证流程:
1、当地公证人公证
2、该国外交部认证
3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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